第四次投诉雨污分流扰民工程中堂镇政府监管不力不作为!
这是本人对此投诉项第四次发贴,前三次镇相关部门回复都是草草了事,中堂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集中表现在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得过且过,没有担当,不愿负责,不敢冒风险,遇到 问题绕道走,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没有作为。二是工作作风不实,集中表现在庸政、懒政、怠政等方面。本人极为不满。雨污分流工程本应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市政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民众还是很支持的,但一年多过去了,实让人失望透了,巷道返修再返修,开凿再开凿,扰民不断。因本人房屋靠近路边,建成较早,地基不牢固。施工队在未达民宅与路土距离的情况下使用重型机械砸路,该行为造成的强烈震动导致我家房屋墙身出现了裂隙,严重影响周边房屋和群众住房安全。在早些时候广东地区持续暴雨的几天中,雨水已经从墙身严重渗漏入屋内,好在及时发现进行清理和物件搬离。房屋位置:东莞市中堂镇袁家涌西亭坊北新村十二巷15号。 质问1:在这次雨污分流工程中没有任*****显公示是什么部门主管负责的?每个工程都应该公示施工单位和施工信息的详细情况,这是对百姓知情权的基本尊重。 2:验收部门或承包方在验收时为何不能先知先觉,早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呢?现在情况是全面翻凿翻工,扰民不断,在房屋裂隙问题中雪上加霜。这种监管不力谁该负主要责任呢? 3:中堂镇政府对此项重大民生工程中起到的角色是什么?在一年多的工程中本人从未见过镇和村的父母官来巡视过咨询过民意。(官员们空调房办的实事是有限度的) 4:政府工程应该有自身的一套施工和监管规范,这种既没有扬尘处理,也没有安全警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部门城管分局、环保分局、市政有没有做到监督承建商的职责?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建房的钱可是我们早辈辛苦劳作的积蓄得来的。对我们而言是何其的珍贵。请问有没有相关部门对此事负不作为责任?我家房屋裂隙是哪个职能部门该要负责?恳请镇府相关职能部门还我个公平公正的处理办法。谢谢
针对该投诉,先前已进行过回复,该区域为东江下游片区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施工点,施工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份,在第一次接到投诉后,也于第一时间前往屋主家查看具体情况,从现场情况看来,其受损位置为原先旧痕。另根据布设的第三方监测房屋沉降监测结果显示,房屋沉降也在允许沉降范围内。 另该项目施工前我指挥部已和村委及村小组进行过沟通,且村小组也已组织过村民代表开会。施工前已对该路段房屋布设了沉降观测点,用于施工过程中对房屋沉降进行观测,由施工期间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可知,该路段的房屋沉降均在其允许沉降范围内。施工期间我指挥部及监理单位也每天都会前往施工现场查看,村委也有指派工作人员跟进现场施工进度,在施工完成后也第一时间对开挖段进行了回填,以便减少对周边房屋的影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东江下游片区综合整治项目中堂现场指挥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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