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时不给转诊为哪般?
近几年来,由于东莞制定的非常不便民的转诊制度,已经给大部分市民就诊大医院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一部分已经很多市民投诉反应过,我不想再重复,相信领导们也心知肚明! 但是,我想问下,我想去转诊,为何社区医院的医生都要劝说一番,让我不要转诊,我等到转诊已经花了很多时间了,还要继续浪费时间。我去过多个社区医院,都遇到这种情况,不止一个社区医院,之前在厚街工作,某社区医院是这样,后来去东城工作,东城某社区医院也是这样,再者还有石龙等,都出现了不给患者转诊的情况。医生的理由有:1.你这个病我们这里可以看!(如果可以看,我可以在这里看,问题是我被误诊多次,病情没有改善反而加重,为何还在这里看。) 2.你第一次来我们社区看,没有记录,开不了转诊。(这又是什么理由,非得看不好了,耽误我治疗的时间,才满意吗?为了社区医院的业绩,枉顾患者的人身安全!) 3.社区医院有规定,不能随便开转诊!(这一条,我希望医保局可以给个合理的答复,我每年都按时交社保医保费,有权利享受该有的医保报销,我也有选择去哪个医院看病的权利,你们规定需要转诊单,我去开,凭什么我去开,你们又下发规定不给开,凭什么!这个锅不要让医生背,是某些制度制定不合理,望领导们不要一味想要出业绩,而不顾普通市民的正常合法需求!) 希望制定规则的领导将心比心,制定的规则人性化些!我愿意多花钱去大医院找信任的医术高的医生看病,但是不代表我多有钱,多到可以忽略转诊带来的少则几十多则几百的报销费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东府办( 2014 ) 17 号) 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机构转诊就医,形成" 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的良好就医格局。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的诊疗任务,从患者的病情出发,利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来引导和规范患者流动,合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门诊治疗和康复服务; 医院主要开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住院和必要的急诊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医疗机构要坚持分级诊疗原则,严格执行转诊指征,规范转诊的流程,加强转诊的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向转诊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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