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市级领导部门:业委会筹备成员装修违建,执法部门已认定属违建,业主整改后是否就符合筹备组名单。
市有关部门,请不要将我的咨询转给镇街了,我只想向市级部门咨询给个信服和统一的执行标准: 我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公示了筹备组成员名单,但名单中有业主装修违规违建情况较为严重,遭致了不少业主多次投诉,前段时间综合执法部门上门进行查处,并对违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被投诉单元前段时间对违建行为有拆除动作。 请问政府领导部门,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筹备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规定,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还应当依法履行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义务,不得有违法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的行为。筹备组成员有违法装修行为不符合成员条件,如果被投诉该行为后,筹备组成员对违建行为进行整改的,是不是就能恢复成员资格,这种违建整改后就符合筹备组成员资格了?还是因为违建被投诉执法部门认定后,直接取消其成员资格,即使整改了也不能参选本届成员选举,但不限制下届的成员选举? 请政府领导部门给与权威解答和回复,让我们小市民能有参照,不要再问是哪个镇街让后推给镇街回复了,我就是对镇街给的意见不认同所以才请求上级领导部门给个合规、合理的咨询意见的,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具体所在的镇街社区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跟进您的诉求,建议您登陆阳光问政重新提交诉求。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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