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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和补课的文件指引

MolHmJkP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00:19: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4360
处理用时:4小时21分
对于之前已做出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问题的答复。关于此答复已咨询幼儿园方,幼儿园方以教育局没有下达文件通知为由,称无法确定幼儿园是选用退费还是补课方案,补课方案也需要教育局下达文件指引才能公布家长。这样又得几个月后,这样25号至五一假前开课的话,刚好超过4天,对后续退款数额有50%的差别,这样差别较大,所以现在出尽快指引幼儿园能否补课,具体补课标准又如何尤为重要,希望教育局尽快指导幼儿园出方案。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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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有: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1.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根据“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如果幼儿在园时间确因暂停线下教育而减少,幼儿园应按上述规定退回家长相应的保教费。2.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暂停线下教育、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应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3.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等代收费,均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暂停线下教育对此不产生影响。目前,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退费工作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若国家和省就疫情影响出台相关退费文件指引,我市将按上级最新文件执行退费。如仍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咨询电话:0769-22210104。为做好疫情防控,请带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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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用户123HPS04-19
    赞同。幼儿园老是借口不退费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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