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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马路

张道忠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10:22: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70111
处理用时:8天23小时41分
连马路的连平往马蹄岗方向,在光大山湖城路段,路边乱停乱放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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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市民来电反映上述路段车辆乱停放问题。交警大队每天都有安排警力在上述路段查处车辆违停,因为该路段周边有大量居民居住,存在停车难的实际需求。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根据群众提出的时间段进行重点查处。联系电话:0769-83356122、0769-8335224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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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夏雨初晴11-22
    存在停车难的实际需求 ,这就是可以可以乱停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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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ycar11-04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只要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交警就有执法权。 如果交警不作为可以打12389督察热线举报。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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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rly10-28
    连平市场那段也是,左边停满大货车,严重挡视线。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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