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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和昌拾里松湖车位问题
XIN202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10-26 17:54: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70206
地产高价出售无产权车位 车位配比严重失衡 底下车库改造超市仓库 一人购买多个车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东坑住建局回复如下:东坑住建局马上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处,东坑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被诉方东莞市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拾里松湖)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调处。被诉方指出,关于市民提出的“在售车位没有进行公开公示”问题。该司综合考虑该项目的整体发展,根据市场需求,并且早在年初开始通过向业主咨询、登记等方式进行调研后,公司决定该项目地下室不办理现售手续,不进行销售,并依法依规制定面向业主的长租、月租、临停等方式对该项目车位进行管理。关于市民提出的“一人多个车位现象”问题。该司制定面向业主的长租、月租、临停等方式,租赁需求数量按业主个人意愿,后续会根据车辆数量再调作租赁调整。关于市民提出的“产权车位不办产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司可以选择只出租车位进行运营。关于市民提出的“车位定价高”问题。长租价格是根据目前项目整体情况,包括投入资金,车位数量,小区车流量人流量综合考虑而制定下的合理价格。月租,长租只对业主开放,临停是对所有车辆开放。投诉人可与该司工作人员张先生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联系电话13790561444。为保障各方权益,双方如无法协商一致,东坑住建局建议投诉人根据与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票据等,向法院提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买卖纠纷。东坑房管所回复如下:1、市民反映的该小区车位月租费问题,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350元/月(含管理费),物业公司及建设单位已明确合同约定并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市民反映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涉及车位配比不足1比1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的问题,由于该项目地下室车位未办理车位销售备案不存在销售行为,租赁车位不适用于条例规定的购买车位行为,下来房管所将建议建设单位租赁车位时应当充分考虑业主需求优先满足大部分业主使用同时尽快办理车位销售备案避免引起纠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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