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镇达鑫江滨新城物业违法涨价停车费用
达鑫物业将停车费用由350元/月涨价到500元/月,物业管理企业强行对停车费进行涨价的行为属于违法。物业涨停车费需要提供政府的相关文件,标注下涨价标准及相关解释,或者召开业主大会,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涨价。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利益,建议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就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等问题作出决定,如发现存在违反合同行为,可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如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行为,请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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