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城管收取店铺每月垃圾费的问题
关于虎门镇赤岗社区城管收取每个店铺每个月150元的垃圾处理费用的问题,有什么权利直接在水电费银行卡上面扣?不征求民众的意见,不和民众沟通,我想问问政府这合理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社区垃圾处理费是按户随水费征收,已办银行代扣的从帐户中扣除。 各分类用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计收方式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差别收费标准 一、按用水量折算计征 居民(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居民户按80%计收) 0.64元/M3 实行垃圾分类物业住宅小区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二、按营业面积计征 水果、鲜花店 30㎡以下 55元/户.月 30㎡以上 按垃圾量计征,不低于55元 饮食业 50㎡以下 130元/户.月 餐厨垃圾运往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50-100㎡ 150元/户.月 100㎡以上 按垃圾量计征,不低于150元 其他店铺 50㎡以下 38元/户.月 50-100㎡ 50元/户.月 100㎡以上 按垃圾量计征,不低于50元 三、按垃圾量计征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户(含除按面积计征的对象) 21元/桶 1、餐厨垃圾运往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2、工业企业生活垃圾中混入一般工业垃圾的,收费标准提高50%。 四、没有用水计量装置的用户 居民 10元/户.月 其他 30元/户.月 注:1. 以上标准已包括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终处理环节的费用。 2. 垃圾桶容量计量标准为0.25立方米/桶。 3. 没有用水计量装置用户的垃圾处理费,由城管部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其应缴金额,由用户到指定的收费处缴交。 如有疑问,请联赤岗社区供水站,联系电话:8515226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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