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请问乙肝患者如果申请特定病种门诊待遇

任平生2016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8-18 16:35: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17556
处理用时:28分3秒
您好,请问:

1. 乙肝患者能申请特定病种门诊待遇吗?

2.如可以,请问如何申请,烦请具体告知

3.因本人在东莞工作,外市居住,社保已办理了异地备案,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申请

4.成功申请能享受什么待遇

劳烦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特定门诊申请流程:申请条件: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需达到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标准。接诊医师应根据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政策及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受理参保人门特申请。办理材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3.确诊门特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4.近三个月相关的病历资料复印件;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复印件,纸质,1份。注意:选择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作为门特选定医院的,提供的病历资料中需包括该医院的就诊资料。办理地点及机构:非异地备案人员:市内具备相应门特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备案人员: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请通过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特定门诊病种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dg.gov.cn/ylbzj/xxcx/mztdbzzdjzl/。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30(注:由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办理时间不一致,请以选定点的医药机构办公时间为准)。温馨提示 1、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材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2、参保人申报特定门诊时应优先选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提供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病历等相关就诊资料并经审核后,可以选择广州定点医疗机构。3、已申请异地就医的人员申报特定门诊时,所选医疗机构应与异地就医选定的医疗机构一致。4、门特选定医药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变更。但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选定医疗机构的,可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个年度内允许办理一次变更手续。5、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病情需要将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相关待遇可可在官网浏览文件《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东医保〔2021〕35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都没回答所有问题,一律复制粘贴,太不用心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任平生201608-21
    没回答到所有问题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