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存在违规住人情况等问题.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稔洲村金湾路东十四19一栋5层建筑怀疑长期存在“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情况,此前电话联系12345反映,消防大队检查后回复说并没有违规住人情况,但是,图片中三楼存在有晾晒衣服情况,回复既然说没有存在违规住人情况,为何有晾晒衣服呢?请问相关部门又如何做出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经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实地核查,位于沙田镇稔洲村金湾路东14巷19号,发现该场所为一栋5层的小作坊,设有两个楼梯,三楼设有厨房和洗浴间,未发现床铺,晾晒的衣服是厨房人员换洗的衣服,车间内不存在违规住人的情况。如您还有疑问,请联系沙田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886602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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