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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居民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法律适用问题

用户hpgvh7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01 11:51: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751
处理用时:7天21小时40分
近日收到新奥集团发来的短信,具体如下:“对您家进行燃气安检时,发现您家中存在[报警器(超期使用(5年))]安全隐患,为确保您的用气安全,请您根据整改要求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通知我司工作人员上门核查,逾期未整改,我司将采取停气,系统限制线上购气功能等措施。”
         同日咨询新奥集团,其答复为:根据文件 南城综通〔2024】005号《关于开展燃气入户安全大检查及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覆盖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及切断装置。可在我司购买或自行购买。报警器价格:带切断自动停气的的无线版是628元个(32层的一定要这种),不带切断的298元个。
        现主要根据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1、未安装报警器采取停气,系统限制线上购气功能等措施。依据哪一个法律法规或规章条文?2、针对南城综通〔2024】005号的通知,是否能扩大化对所有居民住宅进行强制要求安装报警器。3、通过对比其它城市,主要针对营业性场所或餐饮行业强制要求安装,同时对厨房结构(如开放式),楼层高度(100米)等作了相关的补充条件要求。多数文件只作为建议或应当的表述。而不是强制性表述。
        同时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最后本人认为报警器作为一项预警类,防范性的措施,应该由所在企业提供给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而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买单!
问政部门:新奥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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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以下情况依法要求安装带有紧急切断功能的燃气报警器:暗厨房、开放式厨房、超百米高楼建筑等。为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您提供具体地址,燃气公司上门进行情况核查。接到投诉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讲解相关规范。
现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均鼓励燃气用户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切断阀。如您家中属于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您可自主选择购买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委托燃气公司进行安装,经燃气公司验收合格后即可正常用气。
根据《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燃气分户计量器具出口前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新费用由企业承担,出口后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属于燃气分户计量器具出口后的设备,所以安装所需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为了您与家人的用气安全,共建和谐安全社区,东莞新奥可为您提供相关便民服务,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158或关注“东莞新奥燃气”微信公众号。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1评论

  • 东莞知道04-02
    报警器自行购买的,新奥的安装费为180-230元,你说离谱不离谱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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