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补贴咨询
本人近期有意向购车,关注到2024年4月26日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下称“细则”。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请问2011年6月30日前登记的国四汽油乘用车是否可以享受补贴,按细则对国三已经做出了明确定义,只要是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就可以,所以本人出于谨慎,再次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到补贴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个人消费者可以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查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或者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或者致电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9973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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