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莞能提升计划

用户nuCAj0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20:20: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8328
处理用时:4天0小时32分
莞能提升计划政策的原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请问这段话的意思是这个政策在2025年还可以申请吗?
问政部门:人社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和您取得联系,《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该项补贴政策实施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年会开放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受理申请,2025年为最后一期受理申请。。2025年开放受理申请,需留意2025年发布的申报公告,告知申请人当年度补贴的申请受理时间及提交申请的受理途径,符合该项补贴政策的情况下还可提交申请。按《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2022]17号),若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取得职称或学位提升的(证书评审通过或核准当月有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记录),须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满足条件的可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1 / 1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
关于阳光网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络广告 | 广电广告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5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210001 备案号:粤ICP备09202871号
东莞市阳光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