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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警道路执法范围的解析

cn201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2-22 14:56: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2763
处理用时:13天3小时42分
问政编号470877: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经核查处置我们于2024-08-09 10:07:58对诉求进行办理。经了解,长石路为村道、内部道路,不属违停执法路段,按规定暂不能对乱停放车辆出具违停告知书进行处罚,已电话通知车主将车辆开走,劝导其不要在该路段停放,并协调村、城管加强共管,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进行锁车和教育学习处理。

重点理解 :长石路为村道、内部道路,不属违停执法路段,按规定暂不能对乱停放车辆出具违停告知书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法查找:
“道路”的定义通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警可执法的停车范围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道路”的定义,以下区域属于交警执法范围:
公共道路上的停车区域
公路、城市道路两侧的临时或固定停车位;
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如黄线禁停区、消防通道等)。
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单位内部区域
开放式小区、商场、医院、学校等场所的内部道路及停车场;
公共广场、体育场馆等配套停车场。
其他公共通行区域
公共停车场(如路边收费停车位、政府规划的停车场);
交通枢纽周边(如火车站、机场)的临时停车区。

凤岗长石路现状:连接凤岗与深圳横岗镇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大,未封闭,画线规范。

交警执法情况:违停车辆都停到黄线或白线内了,交警部门说自己没有执法权而交村委管理,村委执法力量和权力有限而管理不到位。

目前凤岗交警能处罚或执法的道路范围非常有限,是否是执法不作为?敬请请司法部门对交警进行道路执法范围解析。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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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03-07 16:18:49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由于停车位短缺,停车矛盾突出,加之少数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较差,长石路路段确实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凤岗交警已安排铁骑警员到长石路对乱停乱放车辆的驾驶人进行劝导宣教,要求规范停放车辆,并会同辖区城管、村共同开展现场治理。同时,积极与村委沟通,寻求更有效的合作方式,以加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关于申请违停执法的需求,我们将认真考虑,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感谢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不知道猴年马月能有改善, 目前回复的意思就是, 我知道了, 无力解决。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cn201702-24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交警的执法权不能直接转移或委托给村委会。交警的执法权属于国家公权力,必须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交警或相关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交通执法的法律资格和权限。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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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n201702-24
    东莞交警有权对乡村道路进行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的执法权限覆盖所有公共道路,包括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等。乡村道路作为公共道路的一部分,同样属于交警部门的管辖范围。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交警的执法权不能直接转移或委托给村委会。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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