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翠珑湾花园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
东莞市麻涌珑远印象翠珑湾花园,地下停车场,未验收和确权,违法收取业主停车费,目前车位不卖,时租不封顶,不符合日常民众生活需求,现要求免费开放,未验收达不到收费条件。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麻涌镇经济发展局和麻涌镇房地产管理所核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即向珑远翠珑湾开发商了解情况,并对珑远翠珑湾印象花园26号地下车库验收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珑远翠珑湾印象花园26号地下车库已于2023年12月29日已通过东莞水乡管委会城市建设局和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 关于车位的租售情况,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制定车位、车库租售方案,明确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售价,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据了解,目前该车库车位未进行销售,停车按相应计费时段的标准进行计费。开发商反馈,将积极推进珑远印象翠珑湾车位销售,满足业主的购买需求。 关于停车收费的情况,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及《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围院式”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停车场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经了解,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已进行公示。如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乱收费等行为,可向市场监督部门提供票据等资料,以便依法查处。 下来,如需反映小区其他管理情况,可致电麻涌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2392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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