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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石竹山水园一期店铺占用公共资源

张成宣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09:16:2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4535
处理用时:16天1小时0分
桥头镇石竹山水园一期店铺占用公共资源
店铺门口摆放石墩,花盆等等物品,占用停车位,请政府部门查处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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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桥头镇房地产管理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回复如下:1、镇房管所于4月25日告知市民您。物业服务公司已安排人员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劝喻。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镇房管所已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应继续积极联同镇城管部门进行处理。2、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22日11:35电话与您电话取得联系,确认了您的诉求内容。2025年4月22日,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小区外铺门前存在花盆、轮胎等物品占用公共道路的情况。对此,工作人员现场对涉事店铺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协助其将占道物品搬回店铺内。2025年4月24日,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复查,发现该问题出现反弹。对此,城管分局工作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再次将占道物品搬回店铺内,并对涉事店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下来,城管分局将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城管分局,服务电话:83451278;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83343543。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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