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在公共场所设置安装摄像头,安装时候没有公示,有没有经过他人同意
此外,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还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视频泄露、传播等造成的名誉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受损。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如泄露重要信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于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单位来说,应加强监管,禁止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并定期检查是否有此类设备存在。对于已经安装的设备,应及时拆除或关闭。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还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作为企业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我们应该从法律角度出发,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法治的社会环境。总之,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应从法律角度出发,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法治的社会环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5-05-12 00:38:47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我分局民警已沟通工业园管理方做好公共区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并要求建设方进行网络备案。经了解管理方已向您解释,如您仍有相关疑问,可致电企石派出所,联系电话:0769-8666100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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