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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记忆改造工程拆除旧房后新建原本没有的建筑物 有损害邻居权益的设计

feng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05 13:35: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6607
处理用时:14天4小时54分
我家位于旨亭街街口 关于东莞记忆工程改造有两个情况:1、振华路旧五金百货大楼后半部分与我家邻接 大楼后半部分多年一直用的我家的墙 此次未改造前百货大楼并没有建筑物直接接着我家的墙 这次改造不仅新增了直接连接我家墙的建筑(疑似形状类似水槽) 高度上也超过了此前多年的百货大楼垂直使用空间;2、隔壁的旨亭街2号进行拆除后 有变更原结构的规划 建筑高度上也有比之前的使用高度更高。 我在这里作为因为这两处的改造导致房屋使用权益受到影响的一方 提出两个质疑:1、就百货大楼、旨亭街2号新增此前没有的新的房屋结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是否合规 新增部分是否属于违建?2、若不合规,是否能要求其整改?若不整改,因为新增建筑物借了我家墙体的力 我家的墙体若现在乃至在可预见的未来有了损坏 政府单位是否会负责?
附上图片参考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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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莞记忆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排水槽问题。据了解,您提及的旧五金百货大楼为振华路77号,在施工图纸中考虑到雨污排水问题,将以不上人的排水槽形式妥善处理雨水排水问题,您提出排水槽后续以及该处有窗户设计,您出于个人考虑,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及您个人居住隐私问题,施工单位与您明确排水槽的作用性,并在后续施工中将对振华路77号与您家正对的窗户玻璃做磨砂处理并在内侧安装栏杆,保障您个人隐私问题。
       二、关于楼栋高度变化问题。经施工单位复核施工图与早期房屋测绘图,整体楼栋在施工中不存在建筑高度加高行为,已在现场向您解释答疑。此外,您提及旨亭街2号与您房屋相邻处,早前相邻处为旨亭街2号卫生间,经现场复核设计施工图,将在后续施工中调整该处卫生间施工图纸,按原建筑高度施工,同时就沟通过程中您提出的施工破坏抹灰、导致瓷砖松动的问题,经沟通达成以下共识:1、在振华路77号及旨亭街2号竣工前,您房屋一楼瓷砖若受施工影响发生脱落,由施工单位组织修复;2、施工单位配合对您房屋与旨亭街2号厕所交界的墙面未抹灰部分进行抹灰处理。
       三、关于墙体受力问题。经施工单位复核,在振华路77号、旨亭街2号施工中,通过各自楼栋自己的主体梁、柱受力,不存在通过您的房屋墙体进行受力情况,该指挥部工作人员已在现场向您解释答疑,您对以上答复表示理解。
      另外,东莞记忆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已于5月15日现场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东莞记忆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2238080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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