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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板湖社区广场广场舞噪音持续扰民

攀蜀道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10 11:33: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7508
处理用时:4小时25分
1.黄江板湖社区广场归哪个部门管理?联系人是谁?

2.根据《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设置告示牌,公示该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公园内分区情况及环境噪声限值以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设置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 

请问该位置是否该设置告示牌,公示该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公园内分区情况及环境噪声限值以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设置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针对这一缺少可以向哪一部门反应?

3.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园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公园管理机构为履行管理义务而使用的除外。公园管理机构发现游人有违反公园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针对该位置每天早上6点晚上7点开始的广场舞噪音(除下雨外风雨无阻),音响音量过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与休息。家中老人因噪音无法正常休息,孩子也难以安静学习,多次沟通无果,周边居民苦不堪言,12345和110已举报不下百遍,管理部门是否知情?是否履行过管理义务?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园内组织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这种高频次,高强度的侵扰行为,没产生过一次处罚是否合理?法是否就向不法让步?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应该向哪里举报?

短发领队姓陈**人称凤姐每晚拿着麦克风开着高音喇叭嘿~嘿~嘿的叫,就职于东莞市嘉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员工手册对这一违法行为是否有规范?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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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08250507192159717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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