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桥头政府与山水江南物业第二次合伙阻拦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kzhif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5-12 11:13: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7798
处理用时:4天4小时34分
桥头镇山水江南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工作已结束,公布名单中有18名业主代表参与。根据相关规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数应为9人。然而,贵所在未组织业主协商、未召开业主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的情况下,直接单方面指定了9名业主代表,我对此有以下几点诉求:
1. 立即撤销违规指定的筹备组业主代表名单;  
2. 列明本次筹备组15名成员中9位业主代表的具体当选票数及得票排名。 
3. 在筹备组组建过程中要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 请公示本次遴选会议的全程录像或会议纪要,并提供由住建部门、纪检人员签署的监督记录文件;  
5. 明确进入业委会业主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政治面貌是不是确定性条件;
问政部门:桥头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镇房管所于5月16日告知市民您。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七人至十五人,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党组织等代表,建设单位以及业主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具体人数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推荐的业主代表人数多于规定人数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代表人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以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等权利;同时,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也要履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等规定,鼓励具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党员身份或者财会、法律、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承诺不参选业委会委员的业主优先入选筹备组;业主中具备较强组织能力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村(居)委会委员干部优先入选。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前期公告的确定山水江南小区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方案,结合优先推荐条件和楼栋配额等标准,确定了筹备组成员名单。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镇房管所(0769-83343543)。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