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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荟时代(五福购物中心)北面店铺占道经营

晴天的阳光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21:51: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7926
处理用时:6小时10分
尊敬的领导:现万荟时代物广场的店铺都推出半路中间经营,要求物业几次管理都不理会,也不画消防通道,都说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难道我们这后面的商铺就不配有生命通道?物业还在广场之前老物业预留的消防通道里乱画出租位,把我们后面的商铺过路道都阻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希望领导能来要求物业清除乱画的线路,预留消防通道留出我们的过路道出来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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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280512093134313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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