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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苑广场老旧电线

Jacky_J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08:59: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8173
处理用时:1天9小时1分
常平荔苑广场去年因电线老旧,用电高峰期电线超负荷烧过,物业说收到供电整改通知,未征求业主意见,甚至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了外单位更换小区主线路和电表,事后发通知向业主收钱和维修基金,这是否合法?这个物业有没有到期更换一说?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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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实施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立即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前款所称紧急情况包括:(七)未移交供电企业的电力设施(包括配电柜、 变压器、线路等)损坏,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经了解,南方电网公司暂未接管荔苑广场供电设施设备,经南方电网公司认定荔苑广场供电设施设备损坏需要立即整改,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了整改通知书。荔苑广场供电设施紧急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紧急情况使用备案,由小区物业管理方作为组织实施主体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工程预算、实施方案、分摊明细等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2日通过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申请资料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涉及全体业主投票表决。关于收费问题,根据《东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涉及整个物业区域的,该区域全体业主均为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及第三十八条“相关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到专用账户或已交存到专用账户的维修资金不足支付分摊费用的,由组织实施主体直接向相关业主另行筹集。相关业主拒不支付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出现上述情况,请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缴相关费用并交存维修资金。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房管所,联系电话:8397047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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