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6208 的官方答覆不清楚不明确,请一条一条说明。
以下官方讲的,均摘自官方回复原文 1、官方讲“维多利广场属于商业住宅小区,商业用途商铺使用的广告与住宅小区无关,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铺时已包含商业广告“ 。问题有4: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详情请见附件截图)。请官方明确此条如何解释? 1.2、如果”商业用途商铺使用的广告与住宅小区无关“成立,哪商铺的保养维护,是否与楼上平台的业主无关? 1.3、”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铺时已包含商业广告“,请问是如何包含的? 1.3.1、请详细说明广告牌位置,否包含平台的基线上部? 2、官方讲”请市民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由规划部门回复规划图问题“。问题有4: 2.1、我前面每次都提到过(编号:504548 与 508608)房管所已经与业主们证实过,维多利小区2000年以前最初的建筑规划图已经丢了,叫我们去哪找公开信息?如果有,请官方主动向我们业主公开! 2.2、如果没有,请讲清楚为什么会没有? 2.2.1、为什么会有糊涂账? 2.2.2、如何保障业主的权益(谁向业主负责)? 3、官方讲”广告位使用权为物业所有“。问题有3: 3.1、请直接说明此物业的全名,以及相关的法人。 3.2、请问此物业,从租赁广告位起,每年是否有给所收的广告租赁费用上交相应的税?如无,则涉及偷税行为!如有,请给出明细。 3.3、请明确列出,从租赁广告位起,每年,每月收入的明细?
【樟木头】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市民反映的广告牌不属于维多利花园小区区域内,属于维多利商场,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后租售。目前该处广告位的日常维护是物业负责,物业公司名称为:东莞市樟木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管所已与市民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同时建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小区规划建设图(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dg.gov.cn/gkmlpt/link),取得规划图后即可核实广告牌等情况,市民知悉并同意。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税务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维多利花园偷税漏税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被举报人是东莞市樟木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多利花园管理处,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分局已联系您补充提供线索和相关资料,以便我分局开展进一步核查。待您提供资料后,我分局将跟进处理。我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分局电话0769-87795300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樟木头税务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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