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栅五区拆迁补偿事宜
本人在南栅第五工业区民昌路10号,经营金好公寓。因政府需要拆迁,我们与房东的合同期未满,因赔偿事宜没谈好。威胁我说,可以一直做下去,但是不保证能不能合法合规的做下去,上午谈完,下午就有消防的过来找我登记。我们在这儿做了十多年都没有问题,现在因为拆迁赔偿谈不了,想请问,为什么不拆迁时交租金?我们都是可以做下去。政府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是政府出面帮助房东威胁我们,逼迫我们的利益让我们搬走,还是官商勾结。这样子的行为就跟黑社会性质有什么区别?总投资150万,就赔偿50万。连拆迁时间都没有,东莞市旧改我们支持,但是不能损害我们普通百姓的利益为代价。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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