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以一口价欺骗诱导消费者
先付钱后才给的质保单和签字!!1.2025.5.25我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5楼民盈国贸L2层L2002B号周六福购买了价格为3052的一口价黄金,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与他们的店员和店长沟通,店员态度不好,店员在明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5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没有提供让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骗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楚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标签,是否存在逃税漏税的行为,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5.唯一诉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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