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路与小区出入口发商设立一块尺寸约 10 米 ×5 米 的大型广告牌。
致:东莞市寮步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寮步镇交警大队 本人为寮步镇东升路鼎峰尚境小区业主,现就小区北门出口处广告牌设置违规问题提出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问题描述 鼎峰尚境小区北门出口处(具体位置:东升路与小区出入口交汇处),开发商设立一块尺寸约 10 米 ×5 米 的大型广告牌。该广告牌紧邻车辆出口通道,严重遮挡驾驶员视线,导致车辆驶出时无法及时观察路口行人、过往车辆及交通信号,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 的规定,同时损害小区业主及公众的出行安全权益。 二、诉求与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户外设施设置需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距离,不得遮挡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置不得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大型广告牌未经合规审批涉嫌违规。 具体诉求 请贵部门核查该广告牌的设置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 若属违规设置,责令开发商立即拆除或调整广告牌位置,消除视线遮挡隐患; 督促物业及开发商落实公共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4日到现场调查,经核查,现场确设置有广告牌,执法人员已对鼎峰尚境物业管理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自行拆除。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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