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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江驾校虎门分公司不退费

微信用Vjb0T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21:04:0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21711
等待回复:4天0小时54分
我暂住石排镇。2025年3月15日,洋江驾校招生人员将我拉到天明驾校门口,诱导我缴费和签订培训合同。我以扫码方式缴纳驾考培训服务费3580元,付款码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 合同约定科目一考试地点是河源市,后面把我的学籍注册至江西赣州。我要求驾校把我的学籍转回东莞市,驾校拒绝。
         最近,我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投诉率是600%。另外,我通过快手,抖音平台获悉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各分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的种种行为。 在科目二科目三项目培训过程中,教练员要求学员买酒或开通会员。(一瓶酒至少600元,开通会员至少600元)如果不买酒或开通会员。一周只能练车一次。这些情况,我有录音为证。如果学员提出退费,驾校便列出一大堆扣这扣那的费用,最终只能退两百多块钱。其中更为阴险的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某些分公司与学员订立的培训合同里涉及争端解决的条款。该条款要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请深圳国际仲裁院或者北海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由此,洋江驾校规避了当地人民法院的管辖,以致学员的维权成本相对变大。这样折腾学员,部分学员可能因此放弃维权。我们这些学员认为,一定是洋江驾校聘请了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出馊主意,建议洋江驾校制订这样的争端解决条款。
         我向驾校提出退费,驾校客服拖拖拉拉,一天推一天。这样的驾培机构,轻微地说,是欺诈消费者,严重地说,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种驾培机构实在不该留在驾培行业,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入陷阱。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这些学员表示,到时候中央巡视组巡视广东,我们拨打中央巡视组电话反映洋江驾校的种种情况。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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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dgwml06-06
    付款二维码显示收款单位是洋江驾校虎门分公司
    回复 平安粤莞(来自:未知):你住石排为何在虎门分校交费学车。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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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gwml06-06
    付款二维码显示收费单位是洋江驾校虎门分公司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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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安粤莞06-06
    你住石排为何在虎门分校交费学车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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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Vjb0T06-04
    洋江驾校为规避规避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管辖。占着学员不懂法律,约定由北海国际仲裁院或深圳国际仲裁院管辖。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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