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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景区关于电动车入景区内部对于游客和景区内经营者存在双标?

微信用w4v1R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6-09 19:07: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2491
处理用时:13天7小时50分
松山湖景区明文规定:为了安全,禁止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双人并排四轮驱动的宽体人力车和人力 三轮车"通行。  但为什么景区里面有经营者明目张胆经营以上禁止车辆的租赁?   
        我想问一下几个问题:
        1.松山湖景区是否允许电动车入内,景区内经营租赁业务的电动车?
        2.松山湖景区内经营属于那种性质的?第三方承包还是国有经营?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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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 您好!您关于《松山湖景区关于电动车入景区内部对于游客和景区内经营者存在双标?》的诉求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园区公园管理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游园安全,避免造成拥堵,景区内禁止“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双人并排四轮驱动的宽体人力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给您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松山湖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松山湖景区关于电动车入景区内部对于游客和景区内经营者存在双标”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松湖烟雨景区交通管制工作由松山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制定并实施。我司严格按照景区现行交通管制要求,加强管辖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求物业承租方严格遵守交通管制规定,规范管理出租车辆,共同维护景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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