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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出行平台的司机勒索乘客和非法接单

微信用vxhua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01:02: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5551
处理用时:2小时30分
订单号: JP2025062897335600001969453626
业务线: 顺风车乘客
订单时间: 2025-06-29 07:00
订单金额: ¥78.4,高速费40元,合计118.4元
订单状态: 已完成
问题描述: 乘客给哈啰司机勒索了40元高速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出行前说好的全程走高速,乘客必然愿意支付高速费。但是司机实际出行未按约定,未走高速,到达时威胁乘客不支付高速费不给下车,出于无奈支付了40元,司机还强迫扫私人收款码,最终平台付。另外我要举报该车牌号粤sD88527顺风车车主私自接单,因为我的订单为只拼一单。司机在平台按规定只允许接2单,但是司机在别的非哈啰平台同时接了第三个乘客的订单,拼车的价格与只拼一单的打车价格是不一样的,这导致消费者花了更多的钱享受了更廉价服务,此乃侵权行为。请平台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的打车平台。归还消费者被司机勒索以及多收的费用。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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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第一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供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其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第三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关于您反映的退费问题,建议您向平台客服反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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