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迎宾豪苑物业侵犯电动自行车业主利益
迎宾豪苑物业拟15日后,在小区外围斜坡处设停车棚,强制业主在斜坡处停放,不允许骑进小区,作为小区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对物业的侵权行为提出质疑,物业自行设置了三个投票方案,方案内容为物业单方面编制,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与业主协商。投票过程由物业单方面主导,未有业主代表、社区代表监督,诱导投票、假票、租户投票而非业主本人投票情况未得到排除。单方面公告执行方案二,未考虑电动自行车业主的合理诉求。物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权,仅是一家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私营企业,电动自行车作为业主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无法律依据、政府文件的情况下,物业无权作出禁止业主电动自行车进小区的决定。物业应该综合考虑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合理关切,不能单方面牺牲电动自行车业主的利益。在此,我代表小区电动自行车业主发声,请求对物业公司涉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介入此事,纠正物业拟在小区外围斜坡处设置停车棚、不给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行为。1、小区外围斜坡处,既过于遥远,对电动自行车业主增加不便利,又过于陡峭,电动自行车不是汽车,对地面平整性要求高,在斜坡上,横着停放会倒、竖着停放会溜。下大雨、刮大风、刮台风更会倒一片,谁去扶正?摔坏了谁出钱修?远离小区大门,远离保安岗亭,存在被偷盗、被人为故意破坏车辆的风险。2、斜坡处停车、起步对骑车人的技术和力量要求会很高,老年骑车人、女性骑车人真的应付得来?不会连人带车一起倒?受伤了医药费谁出,万一摔到另一个世界了,物业怎么挽回生命?那里的汽车道路也很窄、中间有隔离桩,电动自行车出动时会遇到跟汽车会车避让的情况,在斜坡上,电动自行车突然停车避让汽车,得用多大力气才能扶稳不倒。3、电动汽车也能自燃。物业单方面针对电动自行车,未针对电动汽车,存在歧视。未知的将来、低概率的偶发因素,不能成为当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增加他人回家不便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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