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松佛路幸运茶餐厅外面道路车辆乱停放
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幸运茶餐厅外面道路车辆乱停放,整条人行道都停满了车,包括枫景台出口也是,连人都走不了,行人被逼走出去车行道,这有多危险,大朗交警你们有去查处吗?已经很长时间了,出了事故你们能负的起责任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请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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