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议中停水停电是否合理
致住建局的咨询信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好!我是厚街溪头花园的业主,近期准备装修,在查看物业提供的装修协议时,发现其中有部分条款存在诸多疑问,特向贵局咨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与指导。 协议中提到,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逾期未处理,物业将暂停水电供应,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但我的电费是直接交给供电局,与物业没有资金往来。物业既非供电主体,也未参与电费收缴流程,却约定能随意暂停供电,这显然不合理。从物业管理职责来讲,物业主要负责小区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秩序,而擅自停水停电明显超出其正常管理范畴。我查阅相关资料,《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虽然此处针对的是违规装修,但随意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业主基本生活,理应受到限制。 我想请问,物业在装修协议中设置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如果不合法,物业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具体法规和政策?在业主装修管理中,若物业发现违规行为,正确合法的处理流程和措施应该是怎样的?是先与业主沟通协商、上报相关部门,还是有其他规范的操作流程?倘若物业无视规定,擅自停水停电,作为业主,我该如何向贵局投诉维权?投诉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贵局能针对这些问题给予解答,帮助规范物业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感谢您抽出时间关注我的咨询,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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