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宣传与贯彻落实问题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孩子三岁之前,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规定已发布二年有余。 该规定应该支持夫妻双方在孩子三周岁内每年合法单独增加10天假期,但由于宣传和贯彻力度不足,存在很多男方向单位申请休假被拒绝的情况,望相关单位加强宣传与指导,早日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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