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不知情就不予立案不处罚?!
东莞市技师学院在食堂里开的一家蜜雪冰城,开始挂出来的营业执照是佛山市顺德区欣玉饮品店的营业执照。小程序上用的也是这个。反映到市监局,其回复是:该负责人不知情,故我局不予立案和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知情就可不立案不处罚吗?请问市监局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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