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德星路2号门口路段严重占道经营问题
严重占道经营,严重渎职,严重影响群众食品安全,从3月2日开始M次投诉至今,职能部门自己多次认定为占道经营,为什么不严肃处理,放任自流,职责何在?难道法律法规是某些人说了算?公评公正公理何在?职能部门存在执法欺上瞒下,做假行为,执法时摆拍处理场景,请问上级领导,这样简单的严重影响群众的占道经营行为没职能部门严肃处理?恳请领导监督处理,敬礼。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无证照摆卖摊贩,因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查处,根据情节轻重执行处罚,所以我分局对无证照摆卖违法行为一律查处管理;该路段从2000年开始周边群众自发在此地摆摊自由买卖物品,后由新村下滘二村小组委托第三方规范划定位置管理,持续多年没有影响的周边群众生活或出行,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流动摊贩集中摆卖区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流动摊贩管理,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提升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对没有遵守临时摆卖点规定的摊贩进行劝诫教育和处罚,但由于流动性大,多数摊贩教育完后离开不再回来;关于投诉人针对投诉的猪肉店,持有营业执照,店名东莞市万江十二少鲜肉店,每天的肉源来自于东莞市莞城金沙综合市场健家源猪肉档,猪只由东莞市中心定点屠宰场提供。接下来,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巡查,规范该临时摆卖点的管理。如遇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情况,市民也可直接拨打城管分局电话0769-23380442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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