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八年的文件下来了,在东莞还是办不了
莞城枫木园一栋的房子,等了八年不能交易,之前说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国家发文件,现在国家发文,省自然资源局发文件了,今天问说还是不能办,因为涉及集体土地,办不了,那要是国有土地信息全的,还要文件做啥啊,都直接可以办啊,文件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守房屋安全底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那几十年的房子,之前都按商品房可以交易的,现在说土地信息有问题,那这是群众的过错吗?群众知道吗?谁审批谁负责解决这个土地信息的问题,为啥还说办不了?不作为啊! 三、处置措施 (一)用地手续不完善的。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因各种原因导致用地手续无法办理的,房屋所占用的宗地经公告权属界线清晰无争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不动产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所在地政府)同意,可按现状补办划拨或协议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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