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
本人2就职于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3号发生工伤,工伤鉴定结果,停工留薪期鉴定结果于6月份已经快递给公司,于2025年8月7号离职,公司负责人给了一份赔偿明细,停工留薪期按照公司算发算了52天,我提出有停工留薪鉴定为70天,负责人说不看哪个,包括离职4个月一次就业补助,也是按公司算法算的,我提出劳动法。负责人说你别提劳动法,你不服可以去仲裁,公司公然无视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请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因双方对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存在较大争议,因差额较大,多次协商不一致,建议市民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2025年8月14日16时51分,人社分局监察员致电向市民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可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市民表示知悉,同意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申请劳动仲裁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116号大岭山综合办公楼三楼,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资料: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主体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以上材料提交份数为:仲裁庭1份,各被申请人1份。市民如需了解相关法律咨询可拨打12348。若市民对上述处理结果存在疑问,可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岭山分局执法股进一步咨询处理或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处理,联系电话:0769-816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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