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补缴(追缴)社保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还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农民工们 来自:云浮市 发布日期2025-08-18 17:17: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3630
处理用时:2天23小时44分
政府领导同志:
   一、征缴(追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还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为什么政府不依照这部法律的相关法条处理相关问题?

(请政府在此就此问题给予解答,不要回复说已经打电话回复)
问政部门:人社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市民,您好!一、对于反映用人单位或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法律效力,对于反映用人单位或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理,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进一步处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