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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案件处理时效问题

微信用be2Qy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9-02 18:28:2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6099
处理用时:17小时43分
本人于2023年11月22日提交的公积金追缴申请,公积金中心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30日给我发了短信确认“已执法立案”。在2025年5月30日发短信告知寄出“住房公积金追缴数额表”,我在当天收到快递之后已签字确认并寄回。截止今日即2025年9月2日,距今三个月未收到任何“责令文书”、“催告文书”,且东莞公积金中心系统“执法案件进度”仍然显示“核查通知”。请问这个时间节点是否有按照规章制度?是否合理?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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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问政人评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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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

3评论

  • 鑫鑫鑫祥09-04
    一个诈骗机构,整天造假材料应该严厉处分,不能让劳动者被公积金欺负和侮辱
    来自:百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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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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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鑫鑫祥09-03
    拖了一年多,还好意思吹牛领功受赏,搞虚假追缴,应该处分
    来自:百色市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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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鑫鑫祥09-03
    东莞市公积金就是*机构,张*应该被革职
    来自:百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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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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