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电动自行车抓拍不公示的问政
尊敬的东莞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东莞市民,长期关注交通管理动态。近期东莞利用路面监控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却未公示抓拍点位,这一情况让我深感困惑。 广州等城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广州交警多次公开电动自行车抓拍取证点位,目前已增至389个,涵盖全市各重要路段。新启用或调整抓拍点位时,也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让市民清楚知晓哪些路段哪些行为会被抓拍,便于提前了解并遵守规则。 反观东莞,虽通过监控设备24小时抓拍电动自行车的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但相关抓拍点位却秘而不宣。相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这些抓拍设备不属于电子警察设备,因此未公示。然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正式投入使用30日前需公示,东莞的做法显然与之相悖,与广州等周边城市的做法形成强烈反差,容易让市民产生被区别对待的感觉,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 我诚恳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尽快公示电动自行车抓拍的路面监控位置。只有做到执法透明,公平公正才能让市民心服口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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