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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科翡翠山开发商就人防车位长租出去的问题反映,恳请住建局领导介入处理

微信用7Rg8j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09-11 16:28:2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37904
等待回复:4天14小时33分
南城万科翡丽山小区,开发商:“东莞市万科置地有限公司”自7月22 日开始让自己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后台数据挨个加业主微信,开始推售人防车位,小区人防车位位于 2.3.4.5.栋楼下负一层,共计 220余个。违规出售人防车位开始后,即将所有人防车位均安装了地锁。人防车位安装地锁后具有排他性,导致大量业主停车困难,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人防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开发商无权将人防车位指定给特定权利人使用,依据法规开发商只有人防车位的收益权,法规对人防车位的规定为“谁投资,谁收益”,因此开发商并不具备人防车位的排他权,不具备指定某个人防车位给特定人员使用的权利,仅仅具备享有所有人防车位产生收益的权利。
人防车位的设置目的是战时防空避难,还可以作为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假设开发商具备了将指定人防车位给某个特定人使用的权利,那么在战时特定的人防车位使用人可以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其所占有的位置,这与人防车位设置的初衷大相径庭。开发商虽然是打着长租的旗号出租车位,但是其行使的权力与销售一致,开发商属于越权行为,其指定固定人防车位给特定人长期使用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主张开发商拆除所有在人防车位上加装的地锁,将人防车位私有化的协议全部无效。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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