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区交警政履职敷衍塞责,行政答复形式主义,保留进一步纪委举报的权利
本人于8月24日23点31分左右,在莞太路大龙路段南向北因“左转道直行”被记录交通违法。我在9月14日申请违法消除,核心理由是该路段地面交通标志线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识车道功能,并非故意违反交规。 但提交申请后,交管部门仅简单回复“就是左转道直行”,未对我提出的“标志线不清楚”这一关键事实进行任何核查与回应,完全回避核心争议点,属于典型的行政答复形式主义。这种处理方式未履行法定的认真审查职责,既未保障公民的合理申诉权利,也未体现行政执法应有的严谨与公正。 现恳请贵单位介入调查:一是核查该路段当时的标志线实际状况;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申诉作出实质回应,而非敷衍了事;三是纠正这种履职敷衍的工作作风,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市民,根据您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2025年08月24日23时31分,市民驾驶车牌号为粤******小型汽车在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大龙路路口,实施机动车违反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市民反馈该路段交通标志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识车道功能。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宗违法记录将按规定予以撤销。 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加严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5年09月18日,交管支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向其作相关法律解释工作。如有疑问,可以致电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技设施大队,咨询电话为0769-2308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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