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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只能建设四倍,怎么宜居

🐮民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9-18 19:25: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9550
处理用时:6天8小时30分
2025年-2030年《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 ,鼓励大家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市政府设置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以及严控新增宅基地。东莞普遍几十个平方一块宅基地,正真拥有150平方米少之又少,几代人几户人只有一处宅基地。。。新政策,是变相鼓励东莞年轻人要更加努力工作赚钱,80、90、00后,需要 :掏空六个钱包,接力贷款三代人才能拥有住房,要去买房。。。这样叫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厂房都是十几层,农民房就4倍,请修改征求意见,撤销民房总面积限制,让东莞民房建设,达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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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2025年9月19日反映的东莞市2025年农民安居房报建新政策中农房建筑面积为宅基地面积的4倍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已明确规定村民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较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东莞市农房建筑规模已是最高水平。《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信封或邮件标题请注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个人提倡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电子邮箱:dgzjjczjsk@dg.gov.cn。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邮政编码523112。此外,如您仍有疑问,可以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0769-22671658。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设置农房四倍,缺乏法律依据。参考其他市的周边具体是怎么样也没回应,为什么不参考东莞市过去的情况? 逼着年轻掏空六个口袋,三代人接力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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