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报数据
一个问题投诉都两次了,第一次投诉我就知道投诉消息已经到被投诉公司了,我补充完公司名称和位置后还在回复我没有提供准确地址不能查!这是相关部门默认了这种违规违法行为,置人民反应于不顾吗? 提供了公司,网上查找企业位置这么难?一个小时就回复,回复的东西无用,这是在为及时率满意率作假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您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阳光网反映公司台风期间未停工停产问题,热线工单编号为28092321453317701。针对您反映的工单审核情况,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诉求人应当如实表达诉求,提供诉求事项必要信息,配合后续办理工作。经审核,您的工单由于缺少公司名称、地址,故热线工作人员按规范让您补充完善该要素以便部门跟进处理。后续您就上述问题再次提交诉求(热线工单编号:28092409490053501),由于您提供的公司名称以及镇街无法搜索定位到所属企业,因此热线工作人员告知您补充完善详细地址信息。另核查到,您于2025年9月24日再次反映该问题(工单编号:2809241228511901),热线已转派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办理及回复,并已向您反馈了处理结果。下来,热线也将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热线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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