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六中没有学生手机一年归还,合理吗?合法吗?
东莞六中校规是一次发现代管一年,二次三年,是教育局批发的吗?发现没収是可以,要求学生写保证书,记大错,学校不是执法局,没収手机一年三年代管合法吗?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学生手机的管理条例,并明确告知了学生、家长。对于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情况,一经发现学校将代为保管,统一管理。代管期间,如果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和家长约定好学生的电子产品管理问题。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电话28330830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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