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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财物遭故意毁坏,案件久侦未破请求督促侦办并加强沟通的诉求

王雨泽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9-29 14:20:44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42034
等待回复:2天10小时36分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领导督察部门:

您好!

我们是 [东莞市淇顺通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就我司财产遭受严重破坏、但案件至今未破一事,向贵单位提出投诉与诉求。

 事件经过: [729 88 910 923玻璃被打爆四次,报警三次 立案一次,玻璃总共被打爆8块] ,我司位于 [公司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长富西路118号] 的办公区域,一块(或数块)大型玻璃被不明人士使用钢珠枪(或弹弓)击碎,导致办公楼玻璃爆裂,财物受损。宿舍玻璃被打爆时差点伤到公司员工。事件发生后,我司员工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大朗派出所 的民警同志及时出警,进行了现场勘查、取证,并为我们开具了《受案回执》报警时间和回执号(729(怀疑是太阳暴晒的未报警) 88报警回执号:4419002025080809009500439 910报警回执号:4419002025091008002190169 923报警回执号:4419002025092308005230099:921行政立案编号:东公立告字{2025}335859号。对此,我们表示非常感谢。
财产损失:更换大型玻璃直接产生经济损失约1.1万元。此行为并非意外,而是明确的、故意的远程袭击。使用的钢珠威力巨大,钢珠若打到公司员工,后果不堪设想。这不仅是对我司财产的侵犯,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事件发生后,公司员工人心惶惶,担心自身安全,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与公司稳定。
我们的诉求与困惑: 自案件受理以来,已过去将近两个月 ,我们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但得到的回复均是“案件仍在调查中,暂无进展”。我们理解公安机关办案的复杂性与辛苦,但此案性质恶劣,且现场应留有钢珠、弹道等物证,周边也可能存在监控视频等线索。我们不禁产生以下困惑:对于此类有明显物证、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请求尽快破案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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