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晚上22时至次日6时,不同区域的噪声限值不同,超过相应标准则可能属于扰民。具体如下: - 0类声环境功能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等)为40分贝。 - 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区等)为45分贝。 - 2类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50分贝。 10月1日晚上10点半我在家里测试得分贝超过5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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