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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非机动车位停放汽车

爱你一万年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21 19:00: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6107
处理用时:14天9小时25分
粤B515SX,非法占用非机动车位,影响电动单车的正常停放。
地址:凤岗镇雁田村丰田步行街 黄河百货对面约40米处。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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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凤岗交管大队已致电粤B51**X 车主,明确指出其占用非机动车位的行为违反道路通行管理相关规定,不仅挤占电动单车合法停放空间,还可能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已对车主开展法规宣讲与劝导教育,要求其尽快将车辆移至合规停车区域。若发现乱停致拥堵、影响出行,可拨87772999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置。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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