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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收费超高

yhy2005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28 21:31: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7278
处理用时:7天18小时3分
寮步镇向西村凯东路5号正昱产业园门口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超高,请问收费标准是什么?充电1.5905度,收费6.17元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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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您反映的地址进行检查,被诉主体能提供《营业执照》以供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涉诉充电桩有公示价格明细,其上显示“电量:0.62元/度,服务费:0.49元/小时”等信息,即被诉主体已明码标价。同时,执法人员登录涉诉充电小程序发现该页面显示“电量:0.8元/度,服务费:0.49元/小时”等信息,其电量收费标准与现场公示收费标准不一致。经调查,被诉主体供述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及时对小程序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承诺向客户退回多收费用且对收费标准作整改。另根据《中央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充电服务费是执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亦无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方服务公司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须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经核查,根据现有的调查情况,被诉主体存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标价之外加收价款的违法行为,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已向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鉴于被诉主体愿意退回多收费用,其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局决定不予立案处理。但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其应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市场监督管理秩序。
经调解,因您未提出具体的投诉请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该局决定终止调解。
执法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已于2025年11月5日将相关处理情况通过的方式回复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0028602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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