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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场对物业公司的经营监管

普罗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28 10:17: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9677
处理用时:8天8小时34分
富通物业公司管理的富通自在城小区停车场存在明明有停车位去显示车场已满,怀疑物业公司为某些人预留车位谋利,业主多次反馈情况,物业公司无视没有任何改进服务。小区广告费用和公共收益多年没有进行公示,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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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莞城房管所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场系统显示问题。由于该小区停车系统按进场车辆数判定满位,部分车主占用过道停车,导致空车位与系统显示不一致。该所已督促富通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现场管控,引导车主规范停放,避免过道占位;二是优化停车系统计数逻辑。据物业公司反馈,将在系统原有停车数的基础上增加10个车位,缓解停车压力。
       二、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公示问题。《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4年6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条例关于公共收益的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统一部署,该所要求莞城各物业小区自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按季度公示小区公共收益账目,您可通过登录市住建局官网,点击物业公告查询栏目,在小区重大事项线上平台查看小区公共收益账目。
        另外,莞城房管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1月5日下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房管所0769-2222031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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